外伤后耳源性脑脓肿鉴定为轻伤一级的探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3d条规定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构成轻伤一级,5.1.4d条规定颅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本例未确诊颅底骨折是否伴有脑脊液漏,但伴随有脑脓肿并发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2j条规定脑脓肿构成重伤二级,鉴于本例脑脓肿的形成又与自身疾病和头部外伤后治疗不系统相关,依照4.3条伤病关系处理原则的规定,应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故笔者认为本例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较为适宜。
耳源性脑脓肿 外伤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郭琥 高建勋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 河南开封475000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刑侦大队 浙江宁波3152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116-117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