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眼外伤致瞳孔散大再受伤多次法医学鉴定一例
本文阐述了左眼外伤致瞳孔散大再受伤多次法医学鉴定一例,涉及损伤后再受伤的法医学鉴定必须遵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3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法医检查未发现客观损伤的不能定损伤为主要作用或同等作用;二是再损伤未加重原有损伤程度和病情的不宜定主要作用或同等作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4.4.C)规定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需要测量瞳孔直径,尚无行业操作标准来规范测量办法。测量瞳孔直径往往受到光线条件、测量办法、药物影响及人为因素等影响,建议鉴定时应考虑眼部损伤情况、病程记录、客观检测及法医检查情况,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瞳孔散大 左眼外伤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刘旸 袁军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麻城438300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 湖北孝感432100
国内会议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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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0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