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眶内壁骨折的临床法医学鉴定

眶内壁构成不同于其他眶壁,不能将眶内壁等同于其他眶壁。参与构成眶内壁的上领骨额突骨折已经明确为轻微伤。因此,两处眶内壁的骨折,包括两侧眶内壁骨折,不适用5.2.3g条款评定为轻伤一级。出现眼功能障碍的应比照其他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明确单纯眶内壁骨折的必要条件是存在眶内壁骨折,视觉无影响及无眼球运动功能障碍。损伤程度不能累加提高伤情鉴定的标准,如一个伤者身上存在多处轻微伤,不能累加评定为轻伤或身上有多处轻伤不能累加为重伤。如果个体有双侧眶内壁骨折,预后良好,不遗留任何视觉及眼球运动功能的障碍,评定为轻伤一级,与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伤情等级评定的划分原则不符合。

眶内壁骨折 眼功能障碍 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刘洪彬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河南安阳455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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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