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谈重伤二级5.9.2.a缺陷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下称新标)实施已经一年多.在工作中发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和(适用指南)(下合称释义指南)及(培训班)讲述的内容,与(新标)重伤二级5.9.2.a原义严重相悖,致使该条款难以执行.笔者就(新标)5.9.2.a原义、(释义指南)与(培训班)宣贯内容,结合关节损伤的病理及其临床表现,对如何执行该条款进行了探讨.建议修订(新标)5.9.2.a款,保留“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去掉“功能丧失50%以上”。优点:标准量化明确,减少了鉴定人员对伤者繁杂的检验及其计算,特别是临界值的案例,提高鉴定准确度。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发布行政公文,废除(释义指南)、(培训班)有关(新标)5.9.2.a款宣贯内容,恢复原标准内涵。缺点:关节功能丧失度检验及计算方法极其复杂,不同机构及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件可能得出不同的鉴定意见。优点:维护(新标)5.9.2.a款原义。

关节损伤 病理机制 临床表现 法医鉴定

周建明 张艳平 韩永利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 黑龙江七台河1546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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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