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特殊椎体滑脱鉴定一例

外伤所致椎体骨折、椎体滑脱、椎间盘突出等脊柱损伤在日常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并不少见,此类损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难鉴定,但当伤者同时存在椎体退行性病变等自身疾病时,准确把握外伤与伤者自身疾病之间的关系,则成为了此类法医鉴定工作中的重点及难点.在鉴定过程中,对伤者进行了全面的活体检查,通过阅片进一步明确了伤者无关节突骨折、韧带断裂等明显外伤性改变,相反伤者存在腰椎退行性变、L4双侧椎弓峡部不连(周边硬化边形成)等基础性病变,同时考虑伤者年龄较大,综合分析认为伤者L4椎体滑脱符合自身腰椎退行性变与外伤共同作用所致,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4.3.2条、第5.9.4.d条之规定,综合评定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椎体滑脱 活体检查 伤病关系 法医鉴定

刘军 魏凌飞

武汉市公安局 湖北武汉43003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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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56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