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纠正一例无罪案件
《刑法》规定是否构成轻伤,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关乎公平正义与否的问题,也是关乎嫌疑人人生走向、家庭幸福与否的问题。本案例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使当事人幸免于刑法处罚,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通过本案例,笔者认为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应加强对鉴定文书材料的全面审查,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案情的了解。
检察机关 法医技术性证据 司法审查
杨文周 刘芳芳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 内江641000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 内江6410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335-336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