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标准》中新问题与损伤程度鉴定评估简析

法医鉴定损害后果表现形式:刑事损害是加重和不负刑事责任;民事损害使当事人增加和减少经济负担,其中包含部门损害行为;在损害意识上分故意和非故意,故意的民事损害及非故意的刑事损害较多;其它有过失、水平低下等,表现形式有强行,霸道鉴定,利益双赢鉴定等。解决的唯一办法是对“鉴定损害”立法,杜绝第三加害人。

人体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质量评估 表现形式

杨宝绂 戴洪波 徐克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辽宁沈阳 110179 开鲁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内蒙古通辽028400 辽宁徐克法医专家辅助人服务中心 辽宁沈阳 110036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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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368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