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老标准下头部损伤法医鉴定对比性分析

头面是人体生命及运动中枢,结构复杂,器官集中,且在外伤中是最容易被攻击的部位,因此头部损伤的鉴定是法医学鉴定中最为常见的鉴定,也是争议最多、难度最大的鉴定,能否做好头部损伤的鉴定往往反映出鉴定人水平与能力。在新标准实施后,头部损伤的鉴定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鉴定人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在新标准中引入了一些新的概念,如眼球内陷这一指标,在老标准中,对于眼部损伤后眼球萎缩等后遗症状规定模糊,往往是鉴定人通过病史、查体,并结合其自身状况综合判定,在一定程度上,鉴定是否客观公正往往与鉴定人本身的经验与能力有关。在新的鉴定标准中,直接引用了眼球突出度这一指标,明确规定眶壁骨折后眼球内陷0.2厘米即可评定轻伤一级。笔者在日常鉴定中发现,该条款操作性强,直接用眼球突出度检查结果即可判定,不需考虑其它因素,但需因测量者的水平及经验不同,对测量结果的采用应予以评判,另外直接定为轻伤一级以略显严重。在新标准中对条款的细化也与老标准不同,如鼻部骨折,老标准中规定鼻骨粉碎性骨折和鼻骨折伴明显移位可评定为轻伤,以日常鉴定中,如何判定是否为明显移位往往存在很大争议,也是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质疑的主要方面。在新标准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了除粉碎性骨折外,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并中隔骨折、鼻骨骨折并额突骨折等直接可评为轻伤二级,这使条款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加,减少了很多争议。新标准在鉴定时机的选择上也较老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鼓膜穿孔的评定,老标准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为轻伤,这一条款操作虽然容易,但其实并不合理,一般穿孔自然愈合后对人体并无影响,直接评定为轻伤明显偏重,这也使一些人挺而走险,鼓膜穿孔的造作伤屡见不鲜。新标准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六周不愈合才可评定为轻伤二级,这充分考虑了损伤的病理基础和伤后对患者的影响程度,也使得轻微的造作伤无机可乘。总之,新标准中注入了很多的医学元素,条款的细分程度及可操作性也较老标准有了很大提高,在实际应用中为一线鉴定人解决了不少难题。但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不尽完美,希望在以后的修订中能更加完善。

头部损伤 法医鉴定 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刘贺 胡玉萍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分局 辽宁大连1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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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