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对策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基层法医临床检案工作中案件受理程序、鉴定时机、影像学及临床诊断等问题比较常见.对于当前基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在受接案时,首先要看是否有委托书,确定后查清受委托单位、被鉴定人、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材料等是否相符一致。不要盲目只要有当事人前来鉴定,或有委托书,就受理案件,在受理案件时一定要把好关,以便有利于下一步的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减少在程序上的有效投诉。如遇到需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的案件,一定要与办案单位沟通好,同时告知被鉴定人。前期出具一份以原发性损伤的鉴定意见,待90日后根据伤情恢复程度再予以一次补充鉴定。否则,办案单位只要拿到鉴定意见书即认为是终结鉴定意见,把案子终结,给伤者后期鉴定未留余地,导致伤者不断投诉、上访,引起纷争。在影像学检查方法上,了解损伤所需检查部位与最佳相适应的影像学检查。基层法医鉴定人应对临床诊断进行审查,结合病历资料及影像学材料多加分析,并采用客观技术手段证实,去伪存真,作出真实、准确、合理的法医学诊断。
基层法医 临床司法鉴定 鉴定时机 伤情判定
石聿树 徐宏发 左聪 饶福生
通山九宫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通山 437600 通山县公安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湖北通山4376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376-377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