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56例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法医鉴定对比分析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复杂,对生命产生严重威胁。尤其行去骨瓣减压术同时行颅内血肿清除术对患者身体、心理造成严重创伤,后续费用高,远期影响更是未知。是否构成重伤对肇事方所负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都产生一定影响,受害方对开颅手术评为轻伤更是无法接受,有的甚至不按程序申请重新鉴定而是不断上访。个人认为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5.1.2h条应结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四条及释义加以考虑,将颅内出血量、尤其是将是否达到手术指征作为重要参考因素,综合分析其颅骨骨折、脑挫裂伤情况予以评定,以求达到更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 颅脑损伤 法医鉴定 评定标准

高洋 姜毅

长春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长春130031 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长春13003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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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396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