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主动脉夹层继发左肾动脉梗塞法医学鉴定1例
本案例被鉴定人因交通事故致胸部闭合性损伤:主动脉夹层、血拴形成并脱落致左肾动脉梗塞引起左肾体积萎缩,肾功能严重损伤。分析致被鉴定人损伤的成因,认为交通事故损伤是根本原因,是主动脉夹层的直接原因,主动脉夹层附壁血栓形成并脱落,是左肾动脉梗塞、肾缺血萎缩,致肾功能严重损伤的直接原因。左肾动脉梗塞致肾萎缩、肾功能严重损伤,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4.8.6.c条项之规定构成Ⅷ级伤残。但“主动脉夹层腔内修复术”,该标准无明文规定。仅对心功能及心律失常作了相应不同等级的规定。根据该标准5附则5.1条规定精神,比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标准8级45项“心脏、大血管修补术”,又根据这两标准在制定条款上等级前者严于后者,考虑“标准”之间平衡问题,比照条项降一级评定,对主动脉夹层腔内修补术评定为Ⅸ级伤残。
交通事故 主动脉夹层 左肾动脉梗塞 法医鉴定
胡明江 闫志平
南阳溯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河南南阳47306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416-416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