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其附件的运用把握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其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对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目前,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是由人民法院决定,即由法院司法鉴定部门法医对罪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进行审查,出具法医审查意见书,审判部门依据法医审查意见决定罪犯是否暂予监外执行.因此人民法院法医对《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掌握和运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质量,从而影响司法公正及权威。笔者认为法院系统法医在有效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提高保外就医鉴定质量方面,法医队伍建设迫在眉睫,法医鉴定技术巫需提高,参与医院及人员的规范要求不容忽视。
法医学 保外就医 鉴定质量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
李晓红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泰州225300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529-530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