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后引起纤维肌痛综合征1例
本例李某因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车门夹伤右足。入院查及右足软组织肿胀,压痛。影像学片检查示:右踝关节腔及周围滑膜囊少量积液,伴周围软组织轻度肿胀。说明李某受伤时右足损伤较轻,未见明显的骨折及肌腱、韧带等损伤。经治疗应当很快就会恢复,但是李某伤后一直因疼痛在医院门诊连续治疗,治疗时间长达一年,且在治疗期间出现上下肢浮肿,颈部、肩胛区、腰骶部、臀部及大腿前区压痛明显,抬头无力等症状而住院。住院期间进行了详尽的相关检查,均未发现明显异常,从而排除了因甲状腺功能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痛风、骨质疏松症、多发性肌炎、结核、细菌、病毒感染、肿瘤等疾病引起疼痛的可能。笔者认为李某的症状和体征与FMS相符,故而上述诊断可以认定。本例李某先有轻微外伤,在治疗外伤期间出现FMS的症状和体征,这就涉及外伤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从现有的这方面的研究和报道来看,FMS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至今尚未明了,但是本例排除了李某自身疾病并发或继发FMS的可能,故而认为其与本次外伤或外伤后心理因素有关,存在因果关系。
轻微外伤 纤维肌痛综合征 因果关系 法医鉴定
陆海东
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 浙江宁波315000
国内会议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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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547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