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进行性加重牙损伤法医学鉴定3例

有些牙损伤呈现进行性加重改变,即外伤后牙齿未达到缺失、脱落、松动Ⅲ0等状态,在一段病理发展过程后,逐渐加重为松动Ⅲ0以致无保留价值.笔者认为,牙齿损伤在法医学鉴定中应将这种进行性加重直至无保留价值的牙齿计算在内.进行性加重牙损伤在法医学鉴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尽早进入鉴定,对牙原始损伤及治疗过程进行跟踪观察;保证病历连贯完整,尤其是受伤当天的病历及影像资料;必要时可参照现场证人证词和主治医生的询问笔录。

法医学鉴定 牙齿损伤 进行性加重

王曦 郭蕾 董贺文 薛昆

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山东威海264209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研究所 北京 100088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院与法医学院病理教研室 四川 成都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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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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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