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因素参与的因果关系鉴定1例
因果关系分析是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当有多影响结果的因素时,增加了鉴定难度.本文以交通事故损伤合并多种影响因素案件为例,探讨多因素存在情况下的因果关系分析方法.柯某某2013年3月1日因车祸伤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主诉腰臀部、左肩部剧烈疼痛,左肩关节活动受障,专科查体见左肩关节及周缘高度肿胀、青紫、畸形,肱骨大结节处扪及骨擦感,活动受限,臀腰部大片肿痛等,门诊摄X片检查示”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其既往有”花粉多种物质过敏”、哮喘病史18年、高血压病史2年,入院后主要用药”卡络磺钠氯化钠、泮托拉唑钠、克林霉素、维生素C、双氯芬酸钠”. 涉及到因果关系和参与度评定往往本身案情已十分复杂,又有多因素参与时,鉴定人更应全面考量、仔细分析,力求做到依据充分、思路清晰,结论才具说服力。确认即己存在的结果较为容易,但认定影响结果的各种因素必须谨慎、客观,尤其像医疗过错因素,必须做到证据确凿;分析因果关系,必须准确客观定位各因素作用力大小,而参与度比值也非一成不变,以区间值的形式给出更为合理、可靠;当医疗费存在交叉时,以合理区间值形式更为客观。
法医临床学鉴定 因果关系分析 参与度比值 医疗过错
王建文 赵彦伯 李荣 张锴 唐伟 周济鹏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南京210029 昆山市公安局 江苏 昆山 215300
国内会议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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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676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