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焚尸案的法医学分析
XX年X月X日凌晨4点左右接分局指挥室群众报警电话:在XX区XX巷17号7-2家中失火,民警带协勤赶到后协助消防队员维持现场秩序,火于凌晨5点左右被消防队员扑灭,后经民警现场勘查,在卧室床上发现一具女尸,颈部被锐器所伤死于失血性休克,窃取财物,毁尸灭迹.法医在检案时,除了熟练运用正常思维模式以外,在特殊的案情特殊的场合要求下,也必须得打破常规思维模式,适当运手反向思维。本案中罪犯只是一个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无业人员,根本不具备任何医学知识,用水果刀杀人剖腹取子宫的手法看似专业,其实纯属偶然。若未加仔细分析便下结论很可能误导侦察方向,一般来讲,极少有罪犯在作案后第二天仍返回案发现场,此案固然有其特殊性(惯犯,处理现场),但仍给了法医启示为日后的检案工作积累经验。除法医学鉴定证据外,来自其他方面的线索也有助于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在本案中制定了详细的侦查计划,包括通过失窃物追查犯罪嫌疑人,在嫌疑人继续使用死者的手机之时,及时捉住该线索,成功捕获犯罪嫌疑人。首先,法医的尸检是关键。法医应系统、全面、仔细地检查,既要发现暴露的一面,又要发现识别隐蔽伪装的一面;其次,现场勘查中要及时发现、分析与现场不符的痕迹物证,并及时揭露伪装,决不放弃一点可疑处;另外是调查访问。首先从伪装尸体现场发现人入手,从调查被害人为着眼点,去排查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只有三者结合才能去伪存真,解开伪装,及时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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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成楠 沈超 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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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