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法典化研究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有效的经营模式也使得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更为明显.受限于传统的法律框架,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商业特许经营纠纷的处理顾虑重重,步履维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有必要在合同编中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典型化.就治理目标而言,《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一章应当致力于实现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互相拘束、互相信任并且适当倾斜保护被特许人.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立法应当首先赋予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以忠实合作义务,并分别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基本义务类型,再辅之以具体的行为规则以防止双方为投机行为,并适当倾斜性保护被特许人,从而确保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商业目的的实现.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关系契约 投机行为 忠实合作义务 民事立法

林洹民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

国内会议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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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21

2016-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