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立法:整合现行法律时须重视制度创新
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纂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法典,被立法机关确定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和指导思想.历史地看,编纂民法典是我国立法机关半个多世纪以来遇到的最为浩繁的立法工作.要想把立法指导思想真正落实下去,实现编纂一部科学的民法典的宏伟目标,立法机关须在整合现行法律时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其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总之,民法总则立法在整合现有法律规定时,应充分认识到民法通则的历史局限性;并充分考虑到,我国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事立法与学说,己完全不同民法通则制定之时。从而积极接受新的法律思想和观念,将制度创新融汇于民法总则制定中。
民法总则 历史局限性 立法原则
朱广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1-124
2016-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