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实用新型审查中修改超范围的判断
本文通过对几个实际案例的分析,探讨了如何把握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判断.笔者从《专利法》第33条立法本意出发,针对是否属于明显错误的修改和未被原始申请文件直接记载的修改这两种情形,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判断原则的具体应用,希望能对审查员在判断修改超范围以及申请人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时提供一定的思路.
专利审查 申请文件 修改超范围 判断原则
凌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4-58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