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功能性限定在专利授(确)权程序、侵权纠纷程序中的影响

功能性特征,是指对于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仅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即可直接、明确地确定实现上述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的除外.功能性特征作为“一网打尽”的撰写方式,相对于结构特征的撰写方式而言,其字面保护范围更为宽泛,对社会公众自由的限制更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不恰当地限缩了在后创新的空间。在授权确权纠纷案件中将功能性特征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实施方式,而在侵权纠纷案件中理解为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有利于鼓励申请人在采用功能性特征的撰写方式时,尽可能多地披露具体实施方式,从而一方面使得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能够满足概括恰当的要求,使其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使授权专利能够获得与其说明书公开内容范围相匹配的保护,同时避免授权专利获得不恰当的宽泛保护,从而阻碍后续的创新。

专利申请 功能性限定 撰写方式 创新机制

马丽丽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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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利代理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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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8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