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利申请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在专利授权程序中,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通常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而由于修改不当容易造成修改超范围的问题.本文从申请人和审查员的角度分析《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宗旨,并从立法宗旨出发,结合经典判例分析审查员对修改超范围的判断原则,以及申请人在撰写和修改申请文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专利法 修改超范围 判断原则 立法宗旨
孔丹 刘琳 李慧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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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98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