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功能性特征限定在授权确权程序中以及侵权判定中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影响

在权利要求书中经常有功能性特征来对权利要求进行限定,但是,在授权和确权程序中以及在侵权判定中,功能性特征限定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带来的影响并不完全相同.对于功能性特征在不同程序中的不同点,本文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建议尽量用结构或组成的技术特征来对权利要求进行限定,如果必须用功能性特征进行限定的情况下,最好对能够实现该功能的实施方式多进行例举,如果不能穷举的话,也最好给出机理性的说明,这样可以在授权确权过程中,更有力地主张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侵权判定时,能够更准确、有力地实施相同原则和等同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 撰写工作 功能性特征限定 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

何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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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利代理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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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36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