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动产单元代码中房屋幢、户代码的编制研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应具有唯一编码.”在房、地管理分设模式下,对于房屋登记而言,需要对房产测绘流程、标准等进行优化,通过”幢落宗、户落幢”建立地、房、户的基础空间关系,以完成不动产单元幢、户代码的编制工作,并以不动产编码为房屋唯一号,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房地产交易等业务数据的有效对接.

房产测绘 不动产单元 幢代码 户代码 编码标准

江文祥 郑钧予 田世乾

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 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

国内会议

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中南分网第三十次学术信息交流会

桂林

中文

332-336

2016-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