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内部审计的定位及机构设置的探讨
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新动力在于积极稳妥地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混合资本既包括国有资本,也包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和个人资本等的集合,由此产生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统称为投资主体.因此,国企”混改”成功关键是各路资本要坚持共生、共存、共赢的原则.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相互关系要置于法治或公司章程的框架下,绝不能造成像万科股权之争中的宝能、华润和恒大混战、乱战,谁都想抢话语权.国企“混改”中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要发展和壮大,就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结构模式选择必须接地气,服水土。内部审计随着财务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内部审计不仅要重视财务,更要关注管理审计。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建立,保护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权益,使各路资本共生、共存、共赢,从而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帮助国企走出困境,取得国企“混改”全面胜利。
国有企业 内部审计 机构设置 混合所有制改革
孙关荣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96-201
201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