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众多的火灾调查中存在问题与探讨
火灾原因调查是《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消防机构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目前,物流仓库、城市综合体、批发市场等大体量的建筑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涉及的当事人就非常多,这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也面临一些难点.本文从现场保护、损失统计等方面对该类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当事人主义、建立火灾事故认定代表制度、完善送达制度、协作调查机制几个角度提出了几点看法.
火灾调查 当事人主义 认定代表制度 送达制度 协作机制
丁可
山东省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聊城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42-43
201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