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行业协会反垄断法规制研究

在市场竞争浪潮中,行业协会作为经营者的自律团体组织,与竞争关系密切.被视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中保证市场竞争的核心法律制度.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鉴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计划经济历史影响,我国行业协会一直都受到行政机关的过度干预.反垄断法立法对于行业协会的规制也相当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通过行业协会去行政化体制改革,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废除”一业一行”制度,实现行业协会的自我生存.此外,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法律责任的完善,必将使得行业协会的反垄断规制更趋合理.

行业协会 反垄断法 法律责任 立法完善

林敏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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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37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