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欧美滥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规制之比较及启示

标准必要专利兼具专利的私有性和标准的公共性,一旦专利权人滥用其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垄断,将会阻碍竞争以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欧盟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标准制定活动最为活跃的地区,其规制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经验相对比较丰富.本文将对欧美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进行比较与分析,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欧美成熟经验的借鉴,对完善我国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法规制提出一些建议.

标准必要专利 反垄断法规制 知识产权滥用 立法完善

周贤钜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广州

中文

169-180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