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行业协会联合抵制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规则

我国工商总局于2015年7月发布了首例关于行业协会联合抵制行为的指导性处罚案例,这无疑给理论和实务届的学者们提供了很好的违法性认定的参考依据.但由于我国《反垄断法》等相关规范规定过于笼统,因此有必要对违法性的认定标准加以分析.本文就首先分析借鉴美国成熟的认定标准,并以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切入点,从中提取出我国目前的认定标准,将两者加以对比分析,得出我国在违法性的认定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且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能够完善我国针对行业协会联合抵制违法性的认定标准.

行业协会 联合抵制行为 违法性 反垄断法 认定规则

李荣锦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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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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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