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交网络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研究

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型的社交网络平台逐渐进入《反垄断法》的视线,成为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的对象.由于社交网络的特殊性对《反垄断法》的在该领域的适用提出了新挑战,要求用调整性的视角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力量的考察因素、滥用市场地位行为新形式,大数据的采集、使用是否会对潜在竞争者形成进入壁垒,社交网络明显的网络效应是否会导致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考量.

社交网络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大数据 网络效应 反垄断法

莫洁玲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广州

中文

251-259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