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行政垄断行为认定标准的思考--以国家行为论为视角

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限制、排除和妨碍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这是学界和实物部门对行政垄断的的的主体和危害性有统一的认识,但是对判断某一行政行为是否为行政垄断行为却没有较一致的认识,这不仅关系到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也关系到反垄断工作的工作效率.笔者认为,认定行政垄断行为不仅要看某一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有违市场竞争的本质,还要看这一行政行为的行使是否与国家行为的目的相违背.文章首先从行政垄断的定义出发,分析行政垄断行为的实质;其次对现阶段认定行政垄断行为的标准进行分析;最后对如何运用国家行为理论规制行政垄断现象进行阐述.

行政垄断 国家行为论 认定标准 反垄断法

薛铁成

西南科技大学

国内会议

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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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99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