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垄断规制的思考--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滥用行政权力一案为视角
本文以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于山东交通运输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案为视角,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得出关于此类案件全新的处理方法,即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方面根据《反垄断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垄断行为给予处理,另一方面对于与该行政垄断行为相关的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分析,考察其是否同样违反《反垄断法》,以从整体上对行政垄断案件进行全面的解决.希望通过本文分析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并为今后行政垄断案件的处理上提供有益的借鉴.
行政垄断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双向规制 反垄断法
李兆阳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00-305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