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经营者承诺的监督机制刍议
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灵活执法方式,有着法律、经济与社会的三重价值.而三重价值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乃是经营者承诺的完全履行.时下经营者承诺监督的乏力,使得执法机构与经营者达成承诺后,极易出现违诺现象,三重价值最终沦为空谈.故而须通过监督思维的转变、监督机构的补强及监督制度的健全三条路径完善经营者承诺的监督机制,保障经营者承诺的应有之义得到发挥.
反垄断法 经营者承诺 监督机制 法律规制
曾福城
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40-345
2016-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