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与普通人涉性报道的媒体考量
传统媒体时代,传播范围有限,媒体对个人隐私和创伤的二次侵害主要发生在本地,因此与当事人有关的地方媒体作为”局域网”要承担在本区域内保护隐私的基本责任.以互联互通为特征的互联网时代来临之后,情况是否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发生了根本变化?媒体在报道普通人和名人案件时应该有不同的考量吗?本文通过对两个涉性刑事案件的案例分析,初步揭示二者之间的差异,并尝试提出一些对媒体的报道建议.
涉性报道 名人案件 普通人案件 隐私保护 互联网时代
展江
北京外国语大学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67-74
2016-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