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部门引入志愿服务的思考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指出”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2013年12月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指出,”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把可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承担的一些具体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或志愿者承担,并加强监督指导检查,以缓解档案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把可由志愿者承担的一些具体事务交由志愿者承担,有助于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是档案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既顺应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又是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的有力表现. 结合国内一些档案部门已经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借鉴国外档案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笔者认为档案部门主要可在以下几个项目中引入志愿服务:档案征集,档案整理,档案编目编研,档案展览讲解。
档案部门 志愿服务 档案征集 档案整理 档案编目 档案展览
袁领娣 成佳秀
北京市档案局(馆)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50-53
201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