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诉讼的法律研究
《行政诉讼法》作为”民告官”的控权制度安排,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立法宗旨,其最核心的价值就是”保护公民权,控制行政权”.本文试从《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受案范围扩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行政裁判强制执行措施等新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意义着手,分析消防行政诉讼现状和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从推行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和加强重点预警等方面研究改进对策,以提高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
消防工作 执法质量 法治理念 预警机制
钱美君
浙江省杭州市消防支队,浙江 杭州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572-574
201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