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专利领域创造性判断中”技术启示”的本质内涵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对于创造性作出了原则规定,但可操作性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节给出了操作性强的”三步法”判断方法,审查部门对于创造性的质疑主要据此作出.然而,对于”三步法”中的”技术启示”,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使本应客观的创造性判断更加趋向于主观化,申请人与审查者之间的紧张也主要集中于此.结合真实发明申请案例,从遵循技术方案的整体性、客观性出发,试图揭示”技术启示”的本质内涵,为创造性的判断增加说服力和可信度.

专利审查 创造性 技术启示

郑建华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6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七届知识产权论坛

北京

中文

82-92

2016-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