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物呈缴的相关主体及基本诉求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物呈缴制度缺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中仅对实体电子出版物的呈缴做了相关规定,但对电子图书、电子报刊、数据库、网络出版物等占数字出版物主体的资源并未做出规定.在推动构建数字出版物呈缴制度以实现对这些资源进行妥善收集、保存和利用的过程中,出版物呈缴的相关主体作为呈缴制度中关键性因素,其范围的界定和利益诉求的表达等,将对数字出版物呈缴制度的有效实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将谁作为呈缴主体,数字出版物呈缴都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与保障。图书馆等法定样本接收单位采集电子版需要法律的授权与支持;同时出版社不清楚图书馆采集电子资源的用途,担心非合理使用,所以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另外,缴送的目的不仅在于保存,也要考虑应用,所以亟须同时出台统一的数字出版物保存的格式标准,否则会影响后续的保存和使用。
图书馆 数字出版物 呈缴制度 利益诉求
赵志刚
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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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
2016-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