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国的司法与大局关系--兼论依法治国背景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路径
对应于建国后社会转型的四个不同阶段,中国的大局发生了四次历史性变迁,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大局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大局,后转变到以维护稳定为硬任务的社会大局,并迈向以依法治国为总要求的法治大局.相应地,司法与大局的关系先后经历服从型、协助型、合作型的演进,现正走向制衡型.构建二者的制衡型关系,需要赋予司法以良善的品质、独立的地位、终局的权力和精英化的构成.
司法体制 法治大局 制衡型关系 依法治国
孟高飞 周海刚
华东政法大学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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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