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司法化之反思--从”毒豆芽”事件说起
刑事政策必须受法治原则的制约,在司法层面必须尊重刑法法规的权威性和至上性.刑事政策对刑法适用具有宏观的指导意义,但不能直接指导刑法的解释、适用,更不能以刑事政策之名,架空刑法法规、违背基本的刑法教义学原理.在我国,政策主导司法的传统积重难返,理论上对刑事政策司法化的稍加鼓吹,司法实践中就会走得更远,”毒豆芽”等事件一再证明刑事政策过度介入司法存在巨大的法治风险.在司法层面坚守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鸿沟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政策 司法化建设 司法实践 法律适用
李勇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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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7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