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環境教育體系中環保設施(焚化廠及水資源再生廠)所扮演角色
环境教育即运用教育方法,培育国民了解与环境之伦理关系,增进国民保护环境之知识、技能、态度及价值观,促使国民重视环境,采取行动,以达永续发展之公民教育过程.指出环境教育法之实施对象,以及环境教育设施场所认证。提出环境教育课程方案,人员配置,人员训练与认证。推动环境教育事业,就要开放最完善的环教场所供学习者学习,进行环境教育到校服务,鼓励社区民众一起做环保等可行性建议。
环境教育 环保设施 课程体系 人员配置
廖昭明
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2015海峡两岸四地固体废物管理论坛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第六届垃圾与文化论坛
杭州
中文
451-470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