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遗址保护财政制度研究

”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专项投入数十亿元支持150余处重要大遗址开展大规模环境整治和保护展示,大遗址保护工作方向和重点发生重大转变.中央经费政策作为大遗址保护工作中央政府唯一规范性文件,发挥了实质性推动作用,对其政策解读和实施跟踪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是文物保护资金机制理论研究的重要实证基础.大遗址展示利用,成为经费操作层面上区别于法规层面的核心点.统计分析显示,无论是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的实际安排,还是地方政府积极响应的程度,都与大遗址展示开发条件密切相关.然而对于天然缺乏观赏性的大多数遗址而言,这样的经费政策存在一定问题.区别于历史建筑、馆藏文物等其他类型,考古遗址资源尤为珍稀与脆弱,世界各国大都将重要考古遗址作为公共资源由政府承担主要保护管理责任.在中国,遗址属于特殊国有资产,构成中华文明演迸发展的历史空间主干.然而目前国有遗址产权管理维护体系尚未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过度依赖中央财政保护展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大遗址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存在严重结构性失衡.根据大遗址保护管理土地产权和资金投入等资源配置需求特点,将大遗址保护划分保护区、开放参观区和混合居住区三大模式,在此基础上建立大遗址保护资金需求时间模型,说明大遗址保护财政制度亟需进行结构性调整.

大遗址保护 财政制度 结构性调整 管理体系

于冰

国内会议

大遗址保护与旅游融合高峰论坛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第五届联席会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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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