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学特征及刑事责任能力相关因素分析
目的:探讨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学特征及影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因素. 方法:自制调查表收集并比较经过司法鉴定、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n=110)与具有凶杀行为的无精神病者(n=70)鉴定案例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临床资料、犯罪特征、刑事责任能力等指标,并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探讨影响分裂症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因素. 结果:精神分裂症组和无精神病组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态方面无明显统计学差异(均P>0.05),两组在案发前思维障碍、情绪状态、社会功能等疾病相关因素方面存在统计学差异(均P<0.01),并在攻击行为史(P<0.05)、作案先兆、诱因、预谋、作案动机、作案对象、环境辨认、自我保护等一些与案情有关的特点上存在显著差异(均P<0.01).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精神分裂症组的刑事责任能力与案发前思维障碍、情绪状态、社会功能、动机、预谋、自我保护性等因素有关(均P<0.01). 结论:为提高对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准确性,应综合考虑相关精神病理因素及作案特征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 凶杀行为 犯罪学特征 刑事责任能力 司法鉴定
史天涛
北京市安康医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4-47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