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为突破推进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来.”实现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应当从两个方面提升区域协同性:一方面是要加强行政管理体制、经济领域、生态领域的关联性,深化区域合作;另一方面是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建构环境污染补偿机制,实现区域内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统一国民待遇,奠定区域合作的社会基础.
环境治理 协同机制 制度创新 京津冀区域
张慧颖 张颖春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072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15-418
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