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实证分析--以宿迁市为例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作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研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推动国土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遏制日益严峻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展,保障土地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保证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为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奠定资源基础.本文选取微观领域的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为研究对象,利用多种研究方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基层国土资源执法机制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结构体系、运行机制、评价机制,构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执法监察体系,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和想法.为构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长效机制提供一个可借鉴的案例,为最终实现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作一个有益的尝试.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 执法监察体系 运行机制 评价机制
苏楠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宿迁,22380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28-135
201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