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证券化路径思考
当前,中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制度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形成了一个悖论,一方面企业如果企业自己交的保证金都不能按时按数返还,尤其是矿山整体形势不好的前提下,企业很难开展治理,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未使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资金客观上出现贬值,”沉睡的资金”在无形中消耗.针对现行《办法》中”保证金原则上实行属地收存管理制度”,在现实执行过程中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证券化是不二选择.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即以省为单位,出面建立机构,积极参与和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证券化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在运作过程中,兼顾政策性和经营性的双重目标,将两者有机结合,适时引入股权投资者,改造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吸纳社会资金来实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和环境恢复整治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 保证金 资产证券化 市场化运作
蒋健明 汪应宏 刘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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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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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368
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