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基于美术学科的表现性评价特质探究

随着教育部《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颁布,中小学美术学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变得十分迫切.新课程改革以来,学习评价的目的、内容和方式都发生了转变,实现了评价主体、对象和方式的立体化、多元化.针对美术学科的特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式十分重要.本文重点探讨表现性评价的定义、特质等方面,力求通过明晰拟定表现性评价特质来提升评价的有效性.

中小学 美术学科 表现性评价 课程改革

张成

江苏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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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984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