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超对接”发展现状分析与展望

2008年末国家大力发展”农超对接”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波动.然而经过几年的发展,农超对接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除北京上海等少数一线发达城市外,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额普遍偏低.本文通过对农超对接现状的分析,对比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农超对接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农超对接需首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对策建议.在农民合作社与超市合作的过程中,要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充分尊重农民和基层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坚持民办性质,减少政府干预,防止再次出现“农改超”的困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性质。在推动其产生、引导其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对自身角色正确定位,即要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政府不要替专业合作组织决策,不要任命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而且政府部门的干部不宜去专业合作组织兼职。政府应以中国台湾“小地主大佃农”模式为借鉴,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为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对其进行推动、扶持、引导。此外,要尽快加强立法工作和政策支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要的法律和政策环境。除了积极抓好法规建设,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还必须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理顺管理体制。积极组织培训,普及合作组织知识。通过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能够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小农应对“农超对接”这一新的经营方式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农产品 超市销售 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机制

赵熙哲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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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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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