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实施情况研究--中国印工协绿色印刷及VOCs治理委员会秘书处
为了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规定,2015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件”);9月25日,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2016年1月19日,环保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113号).上述三个文件在半年时间内递次连续印发,内容越来越具体、越来越贴近排污收费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初步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的制度设计,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打下坚实基础。之后各省市又相继出台了当地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实施细则等,陆续开展了收费试点工作。为及时掌握排污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和影响,推动排污收费政策有效实施,发挥政策正能量,协会秘书处组织力量对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以上大量摸底、调研工作,对包装印刷业VOCs排污收费政策实施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包装印刷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 排污收费 环境治理
国内会议
第四届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技术交流会暨软包装绿色创新技术论坛
广州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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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