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保护制度反射性影响研究--基于花瑶挑花传承人FTM生活史的调查

在日常生活世界里,原本习以为常的技术、技艺和记忆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被冠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签后,重新纳入了社会制度管理体系的范畴中。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名录保护体系下,通过制度性管理体制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实践。笔者以为,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形态、传承模式以及主体享用方式的不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管理性机构,可通过分类指导、定期跟踪、过程维护等内涵过程性的动态导向机制,密切传承主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联性,才能使保护、传承实践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过程性发展肌理相契合,以规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传承人及其技艺的嵌入性影响。其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为主导的学者以及地方研究机构,应贯彻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的理念,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理支撑与实践制衡,避免文化管理部门标准化与集中化指导对技艺传承、创新的阉割化与碎片化。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发展权利,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个人经济利益、社会保障相联系,通过过程性保护理念和激励性保护机制的构建,形成稳固而有效的传承接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 名录保护制度 激励机制

谢菲

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15年中国艺术人类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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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420

2015-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