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湿地保护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
依据《湿地公约》对自然湿地的定义和分类,经过20多年努力,武汉已形成以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湿地保护体系.通过具有先导意义的地方立法和制度创新,实施湿地保护与利用重大工程,应用先进保护技术,开展志愿活动和公众参与,武汉自然湿地生态逐步改善,社会效益得到发挥.
自然湿地 资源保护 志愿活动 公众参与 生态系统 社会效益
韩忠 杜晓初 李中强 胡道华 王红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国内会议
第五届中国湖泊论坛
长春
中文
369-374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